个人资料保护

康庄有限公司

个人资料保护通知书

日期: 01/08/2018

 

2010 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(以下简称为"法令"),适用于康庄集团(以下称简为"康庄","我们的","我们"),并规范其在商 业交易程序中的个人资料的使用及处理方式。本书面通知书內的相关术语,如"个人资料"及"处理"具有该法令所规定的含义。

 

1. 本通知书旨在通知您,有关您向我们提供的个人资料,目前已交由康庄或由康庄代表处理中,而您的个人资料已经或将来 可能不时被我们收集乃源自于您先前申请成为康庄直销商及/或您任直销商时所提供的。

 

2. 我们处理的个人资料,可能概括但却不限于您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络电话、照片、图像、分享、见证和其他的资料, 以供以下用途:

a. 处理您的申请;

b. 与您联系及支援您的直销商籍,或进行内部调查问卷和相关活动, 例如营销、促销和广告活动;

c. 处理您的付款、利益及/或贷款便利;

d. 进行您的信用检查 (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估、信贷监督、审查、报告、债务回收等);

e. 确保您维持良好的信贷纪录;

f. 刊登于康庄的广告、促销物料及其他的通讯方式包括我们的社交媒体网站;

g. 处理您参与我们的会议工作营、活动或旅游活动;

h. 提供您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、商机,以及我们的生意伙伴的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资料和培训。

i. 针对您的查询作出回应。

j. 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,协助任何政府或警方的调查及/或在以确保符合康庄直销商的规则与条例、商德守则以及其他的政 策和程序的法律意见征询时;以及

k. 作为任何与上述及康庄的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其他用途。

(以下统称为 "用途")

 

倘若您无法提供我们个人资料,或是您其后撤回您的同意(除了作为直接营销的用途),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就上所述的任何用 途来处理您的个人资料。

 

3. 有关的个人资料可能透露给公众、与我们相关的企业、被授权者、商业伙伴、直销商、信用报告机构及/或服务供应商, 作为以上任何用途或其他与以上任何用途直接相关之用途。此外,您的个人资料或可能转移到马来西亚以外的地方。

 

4. 尽管我们竭力保持您的资料或信息记录的准确性,您有责任确保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准确、完整、不误导性以及最新 的。倘若您欲查询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及/或您的个人资料的权限,或询问任何有关您的个人资料,请联络:-

 

电话号码:03-8656 9999


传真号码(如有):03-8656 1232


电邮地址:careline@healthyway.com.my

 

就您提出存取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,及/或更改您的个人资料的权限,或要求查询您的个人资料,我们保留向您征收费用的权 利。在有关法令下,我们有权力拒绝执行您欲查询或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;而倘若我们拒绝执行相关要求,我们将通知您申请 被拒绝的理由。

 

5. 当您向我们提供他人的个人资料或信息时,您确认:(i)他们已授权于您代表他们处理个人资料及接受任何资料保护通知 书;(ii)同意康庄处理他们的个人资料。

 

6. 倘若英文、马来文和中文版的通告内容有不相符之处,一切将以英文版适用为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Share by: